2025 年贵州省医保政策在多方面有显著变化。缴费上,集中征缴期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个人缴费 400 元 / 人,财政补助不低于 670 元 / 人 ;零星征缴期是 2025 年 3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普通群众按 1070 元 / 人缴费,有 90 天待遇等待期,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承担,低保对象等按不同标准资助。
报销范围和比例方面,普通门诊在全省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设起付线,村卫生室报销 90%、乡镇卫生院 85%、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 85%、二级医疗机构 60%,年度最高报销 500 - 600 元。“两病”(轻症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 70% - 90%,年度内高血压最高报销 800 元,糖尿病最高报销 1200 元,合并二者最高报销 2000 元。住院起付线 4000 元,一级医疗机构报销 90%、二级医疗机构 80%、三级医疗机构 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0 万元。
异地就医政策上,所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享受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费用和 5 种门诊慢特病费用也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等平台备案 。
2025 年贵州省医保政策在缴费、报销、异地就医等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旨在提升医保基金筹集和使用效率,给参保人员更好的医疗保障,特殊困难群体资助及异地就医便利化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医保制度公平性与可及性,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政策并按规定参保、就医、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