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新农合报销规定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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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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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就诊按25%报销,年度最高报销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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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 :如肾透析等5种疾病,按原新农合政策执行(具体比例未明确提及,需参考各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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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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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根据年龄和身份类别不同,三级医院500元、二级300元、一级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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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50%-60%、二级45%-60%、一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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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年累计最高10万元(部分地区可能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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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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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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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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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门诊病历、处方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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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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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30日内提交医疗费用发票、病历、出院小结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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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年度报销结算,次月审核通过后发放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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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病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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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医保部门审批,持《黄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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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病种有专属报销比例(如门诊特殊慢性病80%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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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门诊年度最高补偿150元,住院最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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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补偿 :年累计自付超5万元部分可获6000元二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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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保存完整医疗费用单据、诊断证明等。
以上政策综合了玉林市近年调整情况,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