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如下:
- 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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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含退休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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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个人 :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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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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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含退休职工)缴纳,其中用人单位负担70%,职工个人负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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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中途参保 :须按全年标准补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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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上年度省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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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按11%的比例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
- 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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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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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3075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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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6765元/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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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趸缴 :缴费基数为732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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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大额医保 :60元/年·人。
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定期关注苍溪县医疗保障局或相关部门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