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医保不住院报销比例为: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比例为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为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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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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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法定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报销:
-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以上报销比例和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