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辽宁省社保补缴新规,主要政策调整如下:
一、补缴对象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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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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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可申请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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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允许按年缴费补缴,但总年限不得超过15年;60周岁以上人员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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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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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前参保人员若退休后延长缴费5年仍不足15年,可申请一次性补缴至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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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缴或断缴的情况可通过社保局仲裁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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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与老农保并入
- 已参加老农保且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标准继续缴费。
二、缴费标准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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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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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保以建设工程造价为缴费基数,征收率原则上为2%,具体由各市政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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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按缴费基数的100%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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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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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通过当地社保部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承诺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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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网上申报”办理社保缴费工资申报及养老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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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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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年限限制 :一次性补缴总年限不得超过15年,超期需转为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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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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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企业需在工程开工前预缴社保,竣工后按实际造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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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输出人员根据工资支付方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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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新增补缴需求,已接近退休年龄但未缴满15年的人员需关注当地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