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个人账户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类别和年龄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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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划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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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30%左右计入个人账户(例如2025年调整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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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 :单位按11%的比例缴费,其中0.5%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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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按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2%-4.8%计入(例如2025年70岁以上为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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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划入比例
- 所有参保人员(包括在职、灵活就业、失业及退休人员)个人缴纳的2%基本医保费均计入个人账户
二、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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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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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60-69周岁720元/年,70岁以上370元/年,18-60周岁535元/年,未成年人及婴幼儿11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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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 :60岁以上每人每年4300元,18-60岁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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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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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4000元以下社区医院60%、三级医院30%、其他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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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费用基金支付92%,个人承担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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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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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上限值(如上年省社平的300%-60%)为基准,个人账户金额每年根据缴费基数和年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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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算 :门诊、住院等报销金额需扣除个人账户余额和自负段后,按比例由医保基金支付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宁波市医疗保障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