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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居民社保在深圳看病的报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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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直接报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一个地区的社保只能在一个地区使用,因此湖北居民社保不能直接在深圳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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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如果需要在湖北省住院治疗,湖北居民需要事先在深圳参保的区县医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以后,持深圳的社保卡就可以在湖北备案的定点医院住院、看病。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起付线标准以上,最高限额标准以下按比例报销的部分,可以在医院通过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进行实时结算,不需要本人垫支医疗费用以后再回到深圳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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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备案 :要异地使用社保,需要提前到医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可以先现金垫付,后按规定报销。异地居住、因公出差及外出的参保人住院备案,由参保人从入院之日起,5日内告知单位经办人或直接电话与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即时办理。
湖北居民社保在深圳看病是 能 报销的,但需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在湖北的定点医院进行治疗,以便通过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进行实时结算。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手续和材料,以确保报销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