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农村养老保险人去世后,其养老保险待遇的退还规则如下:
一、个人账户余额的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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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间内去世
若参保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去世,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利息)可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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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去世
若参保人已领取养老金但未达到退休年龄去世,其个人账户中未领取完的余额可退还。
二、其他待遇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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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部分地区对已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去世后,按当地政策发放丧葬补助金(如800元)和抚恤金,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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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筹部分的处理
社会统筹账户(即集体部分)通常不退还,仅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三、办理流程
需携带死亡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向当地社保所或村委会申请退保销户手续。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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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未参保满15年且未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可能按现行计发系数(如0.7)计发至死亡时对应年龄的计发月数,其余部分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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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政府补贴,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是否纳入退还范围。
以上规则综合了《社会保险法》及各地政策规定,具体操作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