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退还继承人,并可能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退还金额和条件因参保类型(居民/职工)及死亡阶段(缴费期/领取期)而异,关键点包括:全额退还未领取账户、按比例返还剩余部分、近亲属继承权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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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保险退还规则
- 缴费期间死亡: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含政府补贴及利息)退还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 领取期间死亡:未领完的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同时发放丧葬补助金(如12个月基础养老金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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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继承与待遇
- 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无论在职或退休,账户剩余部分均按《民法典》继承顺序分配。
- 附加待遇:丧葬补助金为2个月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抚恤金按缴费年限计算(最高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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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与材料
- 需提交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社保卡等至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
- 职工养老保险需额外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审批周期约1个月。
提示:继承人应尽快办理手续避免权益损失,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