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领取一年后参保人身故,其个人账户余额可全额退还家属,同时可能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退还金额为个人缴费总额扣除已领取部分,政府补贴及利息通常一并退回,但统筹账户部分不予返还。
- 退还范围:个人账户余额(含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利息)可依法继承。例如,若参保人累计缴费5万元,领取一年养老金后身故,已领部分按月扣除后剩余金额将退还家属。部分地区还允许继承“十年保证期”内未领取的养老金余额。
- 额外补助:家属可申领丧葬补助金(通常为当地基础养老金的数倍)和抚恤金(与缴费年限挂钩,如缴费15年最低可领9个月补助)。经济发达地区抚恤金可达24个月城镇居民月收入。
- 地区差异:基础养老金、丧葬费标准因地而异。例如上海丧葬费超1.5万元,安徽部分地区按基础养老金15倍发放(约2475元)。
- 办理流程:需提供死亡证明、关系证明等材料,向户籍地社保机构申请。注意需在参保人身故后1个月内办理,逾期可能影响补助发放。
建议家属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保权益完整落实。养老保险的设计兼顾公平与人性化,即便参保人早逝,个人缴费部分仍能保障家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