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中途死亡后的退费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死亡时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退休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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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含利息)将一次性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但统筹部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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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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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15年 :发放10000元(含4000元丧葬费、6000元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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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15年 :发放4000元丧葬费,抚恤金按公式计算(6000元/180月×实际缴费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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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休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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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处理
个人账户中未领取的金额(扣除已发放养老金部分)将一次性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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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
- 标准统一为10000元 (含4000元丧葬费、6000元抚恤金),与缴费年限无关。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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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时间差异 :若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从次月开始停止发放,个人账户余额按上述规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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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处理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仅退还个人账户部分,统筹账户不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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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的待遇标准不同,且各省政策存在差异,具体金额需参考当地规定。
建议办理相关手续时,提供完整证明材料以确认退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