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5月31日起实施的生育政策,三胎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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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包括住院费、手术费、检查费、药品费等与生育直接相关的费用,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如结扎、复通手术)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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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发放,用于补偿生育期间的收入损失。
二、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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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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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1年,生育期间保险需处于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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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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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生育证明、医疗证明、病历、出生证等材料。
三、报销流程
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18个月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生育津贴,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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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 :参保人无需备案,持社保卡或医保码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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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处理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医疗费用由单位承担,津贴部分可能由单位补缴或员工自行垫付。
五、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对生育津贴标准、报销比例等存在差异,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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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生育津贴按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医疗费用按医保目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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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 :异地生育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三胎生育相关费用医保可报销,但需符合参保、缴费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