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参保居民去世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部分地区还可申领丧葬补助金。 关键点包括:个人账户剩余资金(含政府补贴)可全额退还继承人、需在死亡后30天内办理注销手续、部分省份提供500-1000元丧葬补助金,具体政策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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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范围
参保人无论处于缴费期还是待遇领取期,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含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利息)均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例如,山东、湖北等地明确政府补贴部分可一并退还,但基础养老金不予退还。 -
办理流程
继承人需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医学证明等)、本人身份证、参保人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社保机构填写《注销登记表》。线上渠道(如湖北政务服务网)也可申请,需上传材料并承诺真实性,通常1个工作日内办结。 -
附加待遇
多地提供丧葬补助金,如山东为1000元、湖北为500元,需在死亡后30日内申请。若逾期未办理,可能丧失补助资格。部分地区还要求退回多领的养老金,需配合经办机构核算。 -
注意事项
账户余额通过原社保卡或指定银行卡发放,继承人需确保账户有效。若存在多地参保或重复领取待遇的情况,需先办理账户合并或退费手续。
提示:各地政策细节差异较大,建议家属尽快联系当地社保部门,避免错过办理时限。保留所有原始材料以备核查,确保权益完整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