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补缴社保的滞纳金和利息通常由用人单位承担,即使员工曾自愿放弃社保,但司法实践中可能因双方过错按比例分担。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利息则参考个人账户利率(约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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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用人单位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需补缴欠费并承担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且不得要求员工支付。若因员工自愿放弃导致欠缴,部分判例会按过错比例分摊滞纳金,如员工承担60%、单位40%。 -
滞纳金与利息的计算方式
- 滞纳金:以每月应缴社保费为基数,按欠缴天数乘以0.05%计算,例如欠缴1万元30天,滞纳金为150元。
- 利息:针对个人账户部分,年利率通常为6%-8%,补缴时需一并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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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的争议与处理
部分企业以“社保补贴”代替缴费,但补缴时滞纳金责任仍可能被判定由企业承担。员工若主张权益,需提供证据证明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
总结:单位补缴社保的滞纳金和利息以法律强制规定为主,但具体责任可能因实际情况调整。建议用人单位规范缴费流程,员工则需警惕“自愿放弃”协议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