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
关于职工办理大病医保后单位是否知情的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一、单位通常不会主动获取病情信息
- 信息隐私保护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病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 医保报销流程的独立性
医保报销由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处理,单位无需(也无权)主动查询职工的详细病情信息。
二、特殊情况下单位可能知情
- 单位主动查询
若单位因管理需要(如员工福利、劳动能力鉴定等)主动申请查询,且符合相关程序,可能获取部分非详细病情信息(如住院天数、费用明细等)。
- 法律法规的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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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若单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向社保机构提供职工医疗诊断证明,可能涉及具体疾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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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核查 :单位若对报销金额提出异议,可要求提供医疗费用明细,但仅能了解费用构成而非具体疾病名称。
三、职工自身信息的可获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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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凭证 :单位可通过医保结算单了解报销比例、自付金额等,但无法得知具体疾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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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途径 :职工本人可查阅医保目录、结算单等材料,确认报销范围及自付比例。
四、权益保护建议
- 拒绝不当查询
若单位未经同意查询病情信息,可要求其停止侵害,并通过12345热线或劳动仲裁维权。
- 谨慎处理个人信息
医疗机构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职工也应避免向非正规机构透露病情信息,防止信息泄露风险。
职工办理大病医保后,单位在正常情况下不会知道具体病情,但需注意区分主动查询与依法履职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