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人不宜取消低保:长期丧失劳动能力者、收入未达低保标准者和符合特殊困难条件者。以下是具体原因:
1. 长期丧失劳动能力者
- 丧失劳动能力:这类人群因疾病、残疾等原因无法通过劳动获得收入,生活完全依赖低保救助。
- 收入来源有限:即使家庭有其他成员,但若其他成员也因类似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则整个家庭无法摆脱贫困。
2. 收入未达低保标准者
- 收入低于标准:低保的核心目的是保障最低生活水平,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取消低保可能导致其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 经济状况困难:即使家庭有部分收入来源,但若收入仍低于低保线,取消低保可能使其陷入更深的困境。
3. 符合特殊困难条件者
- 特殊困难人群:如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这类人群不仅收入低,且医疗、康复等支出巨大,取消低保可能进一步加重其经济负担。
- 政策保障对象:低保政策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应继续给予保障,避免因经济问题导致生活无法维持。
总结
低保政策旨在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取消低保需慎重评估其是否符合条件。对于长期丧失劳动能力、收入未达低保标准以及符合特殊困难条件的家庭,应继续保留低保资格,以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