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在深圳退休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具体政策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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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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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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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工人50周岁、干部55周岁(具体以个人参保类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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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年限
- 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二、其他补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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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要求
- 需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且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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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与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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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时,按以下规则确定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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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累计缴费满10年 → 深圳为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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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选择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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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享受其他退休待遇
- 需确保未在其他城市或单位领取过养老金。
三、退休金计算方式
退休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计算公式为:
$$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text{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times \text{个人平均缴费指数}}{2} \times \text{缴费年限} \times 1%
$$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text{计发月数}}
$$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例如60岁退休为139个月)。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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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 :
若退休前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申请一次性补缴(需满足社保法实施前参保、延缴满5年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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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待遇差异 :
非深户与深户退休待遇一致,均按深圳市平均工资水平和缴费基数计算,但非深户可能无法享受深圳的某些补贴(如过渡性养老金)。
五、办理流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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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参保记录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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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身份证、社保卡及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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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深圳市社保部门提交退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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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待遇领取地确认(如需转移户籍则同步办理)。
以上政策综合自广东省及深圳市社保部门规定,具体操作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