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四川省工伤待遇调整政策,病残津贴的调整情况如下:
一、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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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 :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伤人员,每人月伤残津贴增加 15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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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 :五级、六级工伤人员(由社保发放)或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每人月伤残津贴增加 109元 。
二、调整生效时间
- 该调整自 2024年1月1日起 执行,适用于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相关待遇的人员。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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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若工伤人员同时享受工伤、退休待遇,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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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资计算以2023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若当地2019年数据高于2023年,则以2019年数据计发。
以上信息综合自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