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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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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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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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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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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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需符合转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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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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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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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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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55%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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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不同,例如一级医疗机构600元、二级900元、三级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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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影响 :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可能降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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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其中基本医保20万元、大病保险30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清远市医保政策,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