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现行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及计算方式如下:
一、生育津贴发放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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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天数
广东生育津贴以 178天 为标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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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98天(含产前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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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128天(含30天难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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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假与津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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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假80天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奖励假不纳入生育津贴发放范围,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工资及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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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假期天数 :顺产为178天,剖腹产为208天(含奖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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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实际假期天数计发。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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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资 :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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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津贴 :7000 ÷ 30 × 178 ≈ 41,533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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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难产等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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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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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参保单位以当年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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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垫付,符合条件后由社保局审核发放,通常可一次申领直接到账
广东生育津贴按 178天 发放(含98天基础产假和80天奖励假),但奖励假期间工资由单位承担,不计入津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