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生育险最新规定:
-
缴费比例调整:潮州市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以确保生育保险待遇落实到位,并将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
-
生育医疗费补贴:
- 正常分娩:顺产补贴2000元,剖宫产补贴4000元,难产(吸引产、钳产、臀位产)补贴20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付补助500元。
- 自然终止妊娠:妊娠不满12周的补贴500元,妊娠12周以上不满28周的补贴1000元,妊娠28周以上的补贴2000元。
- 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120元,皮下埋植术补贴225元,流产术(负压吸宫、钳刮术)补贴375元,引产术(妊娠不满28周)补贴900元,引产术(妊娠满28周以上)补贴1500元等。
-
生育津贴:
- 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 产假天数: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
-
其他支付标准:
-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的,为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
- 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
报销所需材料:
- 参保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 社保卡及复印件
- 准生证及复印件
- 出生证及复印件
- 结婚证及复印件
- 医学诊断证明(需注明生育方式并盖章)
- 产前检查费用发票(原件)
- 住院发票原件及住院费用总清单(如适用,需加盖医院印章)
- 若在外省生育,还需准备生育医院等级证明。
这些规定为潮州市的职工提供了全面的生育保险保障,确保他们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能获得基本的经济补偿和必要的医疗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