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教师从教津贴政策根据地区和岗位类型有所不同,主要分为基础津贴和岗位奖补两类,具体如下:
一、基础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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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9年
平均每人每月不少于400元,2018年、2019年分别提高至700元、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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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2年
保持1000元/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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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根据《佛山市第四期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全市普惠性幼儿园教职工从教津贴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
二、岗位奖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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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9年
根据教龄和职称划分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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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长(5年以下):1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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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园长(5年以下):8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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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行政人员(5年以下):未明确具体金额,但整体标准低于园长和副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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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2年
未明确提及岗位差异,但延续了1000元/月的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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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及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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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津贴 :按工作年限发放,每年40元,上不封顶。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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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教龄:1200元/月(800元基础+40年×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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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教龄:16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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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与职称 :津贴标准结合绩效评估和职称等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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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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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范围 :覆盖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含公办、集体办及民办)在职在岗教职工,包括园长、教师、行政人员、保健医生、财务人员、保育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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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满足幼儿园认定为公益普惠性、无重大安全或违规记录、依法参保并足额发放工资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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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具体发放方案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且标准可能动态调整。
四、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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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 :2019年细则中,园长1500元/月、副园长1200元/月,教师8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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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 :2023年计划将标准提升至1000元/月,但实际执行中可能低于此标准。
建议教师关注所在区教育局最新文件,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