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残津贴的领取条件包括: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鉴定结论在一年有效期内,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足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等。
其领取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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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参保人员或其代理人向待遇领取地人社一体化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有效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激活银行账户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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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公示: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条件。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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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人社行政部门报省人社行政部门审核确认。通过的,从申请的次月发放待遇;不通过的,按规定向申请者出具《病残津贴审核决定意见书》。
总的来说,申请人需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病残津贴的发放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