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医保政策,外地医保卡在沈阳的使用方式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备案要求
-
异地居住人员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及备案手续。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超过6个月)需由单位提供居住证明并指定定点医院。
-
-
结算方式
-
住院治疗时直接结算,患者仅需支付自付部分,统筹基金部分由医院和医保机构直接结算,无需垫付。
-
药品费用可通过全国联网的定点药店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备案。
-
二、其他注意事项
-
门诊购药
- 异地门诊费用可通过“辽宁医保”小程序或“沈阳智慧医保”App绑定跨统筹区账户后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
急诊就医
- 非急诊原因住院费用不予报销,仅限急诊情况。
-
长期异地人员管理
- 需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并遵守用药审批规定(急性病3日、慢性病10日、特殊病30日)。
-
家庭共济功能
- 已绑定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余额可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院的门诊自付部分。
三、操作建议
-
线上办理 :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或微信公众号绑定跨统筹区账户,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材料准备 :住院时需携带医保卡、就医手册、费用明细等材料,确保材料齐全。
以上政策适用于全国首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城市成员,具体操作流程可通过沈阳医保官方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