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鲁木齐,生育津贴的领取有明确标准和规定。领取标准方面,生育津贴以本人生育或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 30 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来计算。顺产的生育津贴一般为 4500 元,剖宫产则为 7500 元,每多生育 1 个婴儿,会增加 1000 元生育医疗费。符合条件的生育妇女,还能领取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上年度乌鲁木齐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
领取规定上,需符合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违反政策无法申领。用人单位要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0 个月,若生育时缴费不足 10 个月但后续补缴满 12 个月也可申领,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需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并完成生育登记等手续。
产假天数规定如下:顺产 98 天(含国家奖励假 60 天,共 158 天);难产(剖宫产)增加 15 天,共 113 天;多胞胎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 15 天;怀孕未满 4 个月为 15 天;怀孕满 4 个月为 42 天。申领时,需在生育次月起 12 个月内提交《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了解乌鲁木齐生育津贴的领取标准及规定,能帮助符合条件的家庭更好地规划生育相关事宜,合理享受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