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生育津贴政策,妊娠7个月(含)以上流产生育津贴的领取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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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7个月(含)以上生产或早产
享受 90天生育津贴 ,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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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含)-7个月流产或引产
享受 50天生育津贴 ,计算方式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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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宫外孕手术
享受 30天生育津贴 。
二、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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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剖宫产 :在生育津贴基础上增加 15天 (剖宫产)或 7天 (助产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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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15天 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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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贴 :失业期间符合条件生育可申请,但需注意地区政策差异(如宁夏未明确提及)。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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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基数 :按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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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生育次月15日起可申领,超过6个月未申领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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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
四、示例计算
若某女职工产前12个月月均缴费工资为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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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7个月以上顺产 :90天 × 8000元/月 ÷ 30天 = 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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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上流产 :50天 × 8000元/月 ÷ 30天 = 13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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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在50天基础上增加15天,共65天 × 8000元/月 ÷ 30天 = 17333元
以上计算仅作示例,实际金额需结合个人缴费基数和当地政策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