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确实有分娩津贴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一、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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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津贴
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计发。例如,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00元,则顺产津贴为: $$4200 \div 30 \times 158 = 22120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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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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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如剖宫产)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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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津贴(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计发)。例如,三孩生育津贴为: $$4200 \div 30 \times (98 + 15 \times 3) = 29400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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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津贴计算方式
$$\text{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津贴发放天数}$$
其中津贴发放天数根据生育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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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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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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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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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且职工需符合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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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包括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依法享受产假或手术休假,且单位已为其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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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补贴的衔接
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职工本人工资,按职工本人工资计算;若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则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计发。
四、政策调整说明
2023年9月1日前后,广西生育津贴政策经历调整,统一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并延长了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三孩及以上增加30天,达到158天)。不同城市(如桂林)可能根据本地经济水平调整具体比例(如桂林按社会平均工资的2%-5%计发)。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及部分城市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