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生育津贴实施办法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参保要求
-
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
缴费年限
职工需连续缴费满1年,且单位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即可申领待遇。
二、生育津贴计算
-
计发基数
以女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
津贴标准
-
基本津贴 :
-
妊娠7个月(含)以上顺产/早产:3个月
-
剖宫产:增加半个月
-
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
3-7个月流产/引产:1.5个月
-
3个月以内流产:1个月
-
-
总额限制 :
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若高于则全额发放。
-
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报销范围
包括产前检查、分娩手术、住院费、药费等,但需符合医保目录规定,超出部分自费。
-
其他补贴
-
生育津贴与医疗费用总和 :
顺产:2400元(含津贴)
难产/多胞胎:4000元
流产:400元
-
生育营养补贴 :90天以上产假可享300元+700元围产补贴。
-
四、申领流程
-
材料准备 :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病历资料(出院记录/诊断证明)。
-
申请与审核 :向医保部门提交材料,经审核后按月发放津贴。
五、其他注意事项
-
配偶权益 :仅参保方可享受待遇,男方可获15天陪产假及手术费用报销。
-
政策调整 :2021年新增一次性生育补贴2万元(需符合条件申领)。
以上内容综合了2017-2025年新余市生育保险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