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生育津贴的领取标准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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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和难产: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即3.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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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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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