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报,个人领款
上海生育津贴的发放涉及单位申报和个人申领两个环节,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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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资 :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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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顺产98天,剖宫产113天,多胞胎每增加1胎加15天,流产未满4个月15天、满4个月42天。
二、发放流程
- 单位申报
单位需在收到生育津贴申请后,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并完成申报。所需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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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生育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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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证明。
- 审核与发放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津贴发放至单位账户,单位再在规定时间内(通常20个工作日左右)转交给职工本人。
三、注意事项
- 计算基数
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本人月工资,按职工月工资计算;反之则按单位平均工资计发。
- 差额补足
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产假前工资,单位需补足差额。
- 申领时间
顺产需在产后6个月内申领,流产需在产后1年内申领。
- 查询方式
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随申办”APP查询发放进度和金额。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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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支持异地就医结算,需提供异地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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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不全 :因材料问题导致的审核延迟,需及时补充材料。
以上流程和标准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确保与政策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