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漯河市城镇合作医疗报销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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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卫生院
- 起付线200元内不报销,200-2000元报销30%,2000元以上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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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 起付线300元内不报销,300-2000元报销70%,2000元以上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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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院
- 起付线400元(二级)、600元(三级)、900元(市级)、1200元(省级)起付线,分别对应80%、75%、65%、60%的报销比例。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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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卫生院
- 起付线150元内不报销,超过部分按7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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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
- 起付线500元内报销25%,500-10000元报销65%,10000元以上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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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
- 起付线700元内报销25%,700-10000元报销55%,10000元以上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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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
- 起付线1000元内报销25%,1000-18000元报销65%,18000元以上报销5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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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每年最高报销限额为20000元,门诊大病补偿额度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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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限制 :医院用药需符合医保目录,每张处方药费不可超过总费用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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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政策 :转院或二次住院需补足差额起付线。
四、特殊群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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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 :70岁以上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时报销50%,二级医院300元起付线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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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18万元年度内,在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时报销55%,二级医院300元起付线报销60%。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段,建议患者根据病情选择合适医疗机构并提前确认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