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费、车辆费可抵扣
关于差旅费增值税进项抵扣的规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可抵扣的差旅费类型及抵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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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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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 :直接按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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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按票面税额抵扣,需确保购买方信息与纳税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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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 :按公式计算 $(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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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公路/水路 :按公式计算 $(票面金额)÷(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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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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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有车辆 :折旧后的维修费、燃油费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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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车辆 :租赁费及合同约定费用可抵扣,需签订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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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个人车辆 :签订租赁协议且费用用于公务时,可按上述公式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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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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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扣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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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合规(增值税专用/电子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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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信息与员工身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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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与出差行程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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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可抵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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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不合规
- 普通发票、中介服务费发票、非旅客身份信息发票均不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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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或范围受限
- 用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或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员工私人行程)不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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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身份不符
- 发票抬头非公司名称或员工离职后产生的费用不可抵扣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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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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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保存完整票据(如机票、住宿发票、差旅申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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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报销单时注明用途、金额、纳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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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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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表规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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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发票号码等信息需与税务登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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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 电子行程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适用,纸质行程单仍按旧政策执行
四、特殊场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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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差旅费 :按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处理,票据不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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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超标 :需提供合规凭证,超标部分需调增成本
通过以上规范操作,企业可有效降低税务风险并合理利用进项抵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