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复印件是指 从医疗机构获取的病历资料的复制品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复印件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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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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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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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检查记录,如实验室检查、超声、心电图、照片、CT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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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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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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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文书,如手术知情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以及因办理案件需要的公安、司法机关专职人员有权复印病历。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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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需要病历复印件时,患者或其代理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并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办理复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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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件通常需要加盖医疗机构的复印章,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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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涉及医疗事故,患者及其家属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提供完整的病历复印件,以便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