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证明必须同时具备医生签字和医院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二者缺一不可。医生签字确认诊断内容的真实性,医院盖章则代表机构对证明的官方认可,共同构成完整的法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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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强制要求双重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管理规定,诊断证明需由注册执业医师亲自签署,并加盖医院专用印章。仅医生签名或仅医院盖章均可能导致证明无效,尤其在保险理赔、司法鉴定等场景中会被拒收。 -
医生签字的核心作用
签字医师需具备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且诊断内容必须与病历记录一致。签字意味着医师对诊断结论承担法律责任,若存在虚假陈述可能面临吊销执业资格甚至刑事追责。 -
医院盖章的权威性保障
医院公章由专门部门审核后加盖,确保证明符合规范流程。例如特殊证明(如伤残鉴定)需额外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医务科审核方能生效。 -
常见误区与风险提示
手写证明若未加盖公章无效;电子签名需配套电子签章系统。部分患者误认为医生个人签字即可,但缺少公章可能导致证明无法用于工伤认定、病假审批等正式场景。
为确保诊断证明的有效性,患者应主动要求医师完成签字并确认医院盖章流程,避免因形式瑕疵影响后续使用。医疗机构也需严格审核,杜绝人情证明或违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