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社保政策规定,关于当月停掉社保不扣费的时间节点,具体说明如下:
一、社保停缴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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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停缴生效日
当月社保停止缴纳的生效时间为 当月20号17:00之前 完成相关手续后,次月(即下月)开始停止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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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若需在月中(如25号后)停缴,需在25号前完成减员手续,否则次月仍会正常扣款。
二、扣款时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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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扣款时间 :每月25日前进行第一次自动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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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扣款机制 :若首次扣款失败,系统会连续尝试扣款,直至月末倒数第二天(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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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调整 :法定节假日若遇月末,扣款时间会顺延至节后。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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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人员处理
员工离职当月需完成减员手续,但当月社保仍由原单位缴纳至20号17:00,次月停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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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以上规则依据《杭州市社会保险人员劳动和休息管理办法》等官方文件制定。
建议办理相关手续时提前联系社保机构或单位HR,避免因时间节点问题影响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