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上海职工医保政策,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如下:
一、门急诊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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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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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线为 500元 ,即当年门诊费用累计达500元后开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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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账户有结余,先使用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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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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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日之后退休 :年度累计起付线为 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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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 :年度累计起付线为 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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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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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超过起付线部分按医院等级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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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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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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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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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超过起付线部分按医院等级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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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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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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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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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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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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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63万元 ,超过部分继续按8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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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账户历年结余充足,可先用结余支付,不足部分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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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
- 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为每年累计 500元 ,超过后按80%比例报销。
四、费用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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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先由个人账户支付,年度累计超过起付线后,按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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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需自付差额部分。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局最新通知及年度政策调整,确保与2024-2025年医保待遇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