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入
根据我国养老保险政策,关于工龄与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一、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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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需被国家承认
仅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社保制度改革前的工龄、国有企业职工在改革前的工龄等。 例如:老王在国企工作,1992年前的20年工龄可视为视同缴费年限;老李在私企工作,1992年前的工龄无法视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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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若工龄未被国家承认(如私营企业工龄、农业劳动工龄等),则无法直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需通过补缴养老保险使其连续。
二、不能视同缴费的工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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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或刑事处罚前的工龄
被单位开除、判刑等属于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之前的工龄均不计入视同缴费年限 ,但可能计入实际缴费年限(需满足当地社保制度改革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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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中断的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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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工龄 :若当地社保制度改革前工龄未缴费,则不计入视同缴费年限,但可能按政策规定补缴后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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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工龄 :社保制度改革后工龄需实际缴费满15年才能计入养老金计算,未缴费部分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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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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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龄 :
① 改革前招用且未缴社保的临时工,其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且视同缴费年限;
② 改革后招用或未缴社保的临时工,仅计入实际缴费年限。
四、养老金计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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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 :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视同缴费年限主要影响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 工龄不足15年的处理 :
若累计缴费不足15年,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或选择退休后领取基础养老金+约30%个人账户养老金。
总结
不能视同缴费的工龄通常不计入养老金计算,但具体处理需结合工龄时间、社保缴费情况以及当地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个性化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