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属于工龄
根据我国养老保险政策, 1995年前的工作年限是否计入工龄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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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实施前的连续工龄
若参保人员在当地社保统筹制度实施前(如1992-1996年)已连续工作,且当地政策规定该时段工龄视同缴费,则可计入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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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龄的特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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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被录用为职工后的工龄视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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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军入伍 :军龄直接计入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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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计入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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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外资企业工作年限
若1995年前在私营或外资企业工作,该工龄 不计入视同缴费年限 ,只能从1995年当地开始缴纳社保时计算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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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缴费的工龄
若1995年前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则对应工龄 不计入视同缴费年限 ,需补缴欠费后方可计算。
三、计算规则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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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参保,1995年转正 :1992-1995年不计入视同缴费年限,1995年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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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参保 :1996年前的工龄均计入视同缴费年限。
四、影响养老金计算的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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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视同缴费年限越长,基础养老金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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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视同缴费年限的截止时间存在差异(如1992/1994年、1996年、1997年等),需结合当地政策确认。
五、建议
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结合自身工作单位性质、参保时间及当地政策,确认1995年前工龄是否计入视同缴费年限。若存在未缴社保的时段,需了解补缴流程对养老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