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量增减的规定,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工程量调整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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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优先
工程量增减是否调整单价,需以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约定为准。若未明确约定,则需通过补充协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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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实质性变更
任何补充协议若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如单价、工期等),均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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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担原则
超出合同约定幅度(如15%)的工程量变化,通常由责任方承担费用或风险。例如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的成本增加,应由承包人承担。
二、具体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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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增加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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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以内 :按原综合单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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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 :承包人可提出新单价,或参考以下公式调整:
$$新单价 = 原单价 \times (1 - 承包人报价利润率)$$或按市场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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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减少超过15%
剩余工程量按原单价执行,减少的15%以外部分视为承包人风险,通常不调整单价。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减少,承包人可要求补偿。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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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的明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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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应详细、准确,避免因错漏项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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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变化,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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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计价管理
2024版规范强化了市场因素考量,调整单价时需结合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动态信息,避免单方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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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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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工程量需经双方书面同意,且不得违反招标投标法等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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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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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争议解决途径
若双方对工程量增减及价格调整存在争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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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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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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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专业意见。
以上规定需结合具体项目类型和合同约定综合适用,建议签订合同时明确工程量调整条款,以降低履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