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的现象是长期积累的管理问题,其成因可从制度、资金、意识等多方面分析,具体如下:
一、制度机制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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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与责任不明
部分水利工程存在产权界定模糊、管理责任不清的问题。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可能因移交或追求新项目而放弃后期管护,导致实际受益方(如农户)参与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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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缺陷
水利管理体制存在权力集中、条块分割、事权分离的特征,导致基层管理单位缺乏自主权。例如,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乡镇、村集体往往因资金、技术不足而无法有效履行管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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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机制不完善
专业化、社会化的工程管理模式尚未成熟,缺乏有效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工程运行经费保障不足,导致维修养护资金长期短缺。
二、资金保障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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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养护资金匮乏
多数水利工程缺乏稳定的维修资金来源,部分工程因资金链断裂而长期失修。例如,上世纪建设的水利设施因老化、损坏未得到及时修复,形成病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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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导向偏差
部分地方政府为追求短期政绩,将资金优先投向工程建设,忽视后期管护。工程验收合格后即移交,导致管护责任流于形式。
三、社会意识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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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参与意识薄弱
农民作为水利工程的主要受益者,普遍存在“治水靠政府”的观念,缺乏主动参与管护的意识。部分地区甚至出现“工程建成即弃管”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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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集体观念淡薄
部分基层管理人员和农民对水利工程长期效益的认识不足,仅关注短期利益,导致管护措施流于形式。
四、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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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标准落后 :上世纪建设的水利设施因标准偏低、施工质量差,后期运行维护难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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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机制缺失 :渠系、设备等配套建设不完善,进一步削弱了工程的综合效益。
总结 :水利工程“重建轻管”是资金、体制、意识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要解决这一问题,需从完善管理体制、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公众意识等多方面入手,形成政府、社会、农民共同参与的管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