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鞍山医保政策,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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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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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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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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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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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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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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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55%,退休人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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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在职人员50%,退休人员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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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3000元(当年使用,不可结转下一年度)
二、大额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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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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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转诊:2000元(职工医保60%报销,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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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诊:1500元(职工医保70%报销,退休人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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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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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转诊:职工医保6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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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诊:职工医保70%,退休人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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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未转诊50%,转诊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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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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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艾滋病、结核病等14种病种,无论医疗机构等级,报销比例均为85%(在职)和90%(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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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 起付标准:一级200元,二级400元,三级700元;第三次及以后按第三次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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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异地转诊或急诊抢救的门槛费1500元,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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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对转诊和异地急诊人员,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缴费基数为72,720元/年,个人月最高缴费限额18,180元。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医方式,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