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平方米,5年资历,1名护士
诊所设置的基本标准需根据诊所类型(如普通诊所、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等)和规模进行具体规定,主要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一、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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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质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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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执业者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且需在医疗、保健机构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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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需负责人满足同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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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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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1名注册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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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医技科室需配备1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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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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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不少于40平方米,需设置诊室、治疗室、处置室等独立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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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区与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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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域需符合卫生学要求,治疗室、处置室面积均不少于10平方米,观察室不少于1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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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配备独立通风系统、消毒设备(如紫外线灯)及防传染病传播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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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设备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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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设备:诊桌、椅、血压计、听诊器、紫外线消毒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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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设备:氧气瓶、除颤仪、人工呼吸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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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设备:X光机、B超机等(视诊疗科目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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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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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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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制定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操作规范及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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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患者隐私保护及投诉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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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要求
- 配备门诊电子病历系统,与当地监管平台对接。
四、其他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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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诊所 :需配备1名中医士以上职称人员,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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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诊所 :需符合《美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以上标准综合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官方文件,并参考了202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更新内容。实际设置时需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