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9元
2008年社保缴费基数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主要地区的标准汇总:
一、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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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各地普遍将下限设定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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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2008年最低缴费基数为1329元(3322元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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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3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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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 :最低缴费基数为164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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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部分地区将上限设定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或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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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最高缴费基数为9966元(3322元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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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 :最高缴费基数为103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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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参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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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最低基数1071元,上限265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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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养老保险基数为1472~7362元,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险为2009~100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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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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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多地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如无锡市将单位缴费基数上限提高至103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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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缴费基数通常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但具体比例(如60%-300%)由各地政府规定。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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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为历史数据,与当前政策可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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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精确查询,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官方渠道。
(综合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