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以上
甘肃省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保障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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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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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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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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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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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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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三级医院:30%(起付线5000元起)。
二、大病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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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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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元部分纳入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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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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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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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30000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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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50000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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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元以上: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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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 低保户、五保户等特殊群体起付线降至3000元,报销比例达95%。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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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 :无统一封顶线,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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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 :自付费用达1.5-6万元可享55%报销,6-10万元60%,10-15万元65%,超15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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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进一步提高了报销比例,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0-1万元报销50%,1-2万元55%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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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需符合新农合规定的大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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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可享受门诊补偿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3-2025年甘肃省新农合政策调整情况,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