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辽宁省2025年生育津贴的标准:
-
女职工生育津贴:
- 流、引产:4个月以下流产,津贴天数为15天;4个月(含)及以上流、引产,津贴天数为42天;28周(含)及以上引产或死胎,津贴天数为42天。
- 住院分娩:正常生育,单胎津贴天数为158天(新生儿出生日期在2021年6月1日及之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按照98天计发),多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剖宫产、难产,单胎津贴天数为173天(新生儿出生日期在2021年6月1日及之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按照113天计发),多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男职工生育津贴:2021年6月1日及之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津贴天数为20天。
-
生育医疗费: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待遇期内分娩、流产、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剖宫产、难产,单胎补贴标准为2000元,多胎补贴标准为2300元。剖宫产(含多胎)合并手术补贴标准为2600元,以上产检补贴标准为300元。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您关注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发布的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