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生育津贴的领取时间,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申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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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时间
生育津贴需由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生育次月的 20-25日 向社保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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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领渠道
内蒙古医保部门开通了网上申领途径,支持区外分娩职工通过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上传材料完成申领。
二、发放时间
生育津贴一般于 申领次月中下旬 到达单位账户,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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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发,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本人工资300%、低于职工本人工资60%的,分别按职工本人工资的300%或6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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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
需提交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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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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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出生后首次落户呼和浩特市的,以出生年份计发育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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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死亡或户籍迁出呼和浩特市的,次年停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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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依据
生育津贴属于生育保险待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执行,需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自治区及部分城市(如呼和浩特、包头)的最新政策,具体操作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