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申报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申报频率根据经营模式和纳税方式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申报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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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月预缴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需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纳税义务人应在 每月终了后7日内 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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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季预缴
若选择分季预缴,需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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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清缴
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截至次年3月31日)需完成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二、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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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账征收 :根据实际收入减除成本费用后自行计算申报,适用5%-35%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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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分为定额征收、定率征收等方式。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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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资薪金个税由企业代扣代缴,需按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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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申报,应向税务机关申请批准。
个体工商户个税申报以 分月预缴为主,季度或年度汇算清缴为补充 ,具体申报时间需结合经营模式和税务机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