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长江大桥及相关航道的管理规定,最新通航要求如下:
一、通航范围与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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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范围
以浦口火车轮渡码头与护桥部队铁制燎望台联线为上游界限,下游界限为桥下1公里南北两岸联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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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孔顺序与通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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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孔划分 :自浦口岸桥头堡至第一号桥墩为第一孔,依次类推。 - 通航孔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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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孔 :机动船上行通航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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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孔 :机动船下行通航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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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孔洞 :非机动船通航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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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船舶通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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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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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高度 :设计最高通航高度为吴淞零点上32米,需预留1.2米安全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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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宽要求 :主通航孔净宽558.8米,辅助通航孔净宽192.87米(均扣除检修车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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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队尺度 :需符合《南京长江大桥水上交通安全航行通告》中的最大尺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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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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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需提前检查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与桥墩≥40米,与上游通航孔≥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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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速行驶,保持航向稳定,避免淌航或贪边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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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行船舶需特别注意龙潭水道落弯风险,加强设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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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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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车辆 :非南京籍外地号牌、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及大型客车全天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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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路线 :机动车可通过逗号广场、泰山新村节点上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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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 :船舶需配备导航设备,驾驶人员需熟悉桥区情况,确保船队操作规范。
以上规定综合了《南京长江大桥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南京长江第五大桥通航净空尺度》等官方文件,船舶通行前应仔细核对航行通告,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