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长江大桥的通航管理规定,综合相关搜索结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通航水域范围
南京长江大桥的通航水域范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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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界限 :北岸浦口火车轮渡码头与南岸护桥部队铁制瞭望台之间的联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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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界限 :大桥以下一千米南北两岸的联线。
二、桥孔顺序与通航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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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孔顺序 :自浦口岸桥头堡至第一号桥墩为第一孔,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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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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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船上行通航桥孔 :供机动船上行(北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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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船下行通航桥孔 :供机动船下行(南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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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船通航桥孔 :供非机动船(如竹木排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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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船舶通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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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检查与安全措施 :船舶需提前检查舵机、锚链等设备,确保技术状态良好,并落实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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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要求 :必须由熟悉桥区情况、技术熟练的驾引轮机人员操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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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度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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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最高点至桥梁下缘的垂直距离应不少于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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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桥墩水平距离应不少于4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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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限制 :
- 拖带竹木排筏的船队、挂浆机船吊拖等特殊船舶禁止夜间过桥。
四、航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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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标与浮标 :航标由航道部门设置,浮标、桥涵标由桥梁管理部门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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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与维护 :航道管理部门负责航道养护作业,禁止侵占或破坏航道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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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禁止向航道倾倒垃圾、在岸坡耕种、损坏助航标志等行为。
五、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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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与依据《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共同构成南京长江大桥通航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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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航行通告由长江航政管理局南京分局发布。
以上规定综合了南京长江大桥的通航安全需求与长江干线管理要求,确保桥梁通航安全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