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户的医保报销比例确实更高,具体政策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
乡级医院
90%
-
县级医院
80%
-
市级医院
75%
-
省级医院
65%
部分地区的特殊说明:
-
四川省通过政策调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上;
-
广西南宁上林县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个人自付费用不超过总费用的10%。
二、门诊报销政策
-
普通门诊
在乡镇卫生院免收一般诊疗费,最高报销限额为315元(部分地区原300元);
16种慢性病、18种特殊疾病门诊报销80%(重性精神病、中末期肾病90%)。
-
大病门诊
5001-10000元报销65%,10001-18000元70%,2-5万元95%,超过5万元98%。
三、其他说明
-
起付线标准 :部分城市(如广西南宁)将起付线降至3000元,而其他地区仍为5000元;
-
财政补贴 :陕西、四川等地对贫困户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补贴;
-
政策差异 :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四、报销额度示例
假设某建档立卡户在县级医院住院总费用为10万元:
-
乡级报销:10万×80% = 8万元
-
县级报销:(10万-起付线)×80% = 7.68万元
-
大病保险再报销:超过3万元部分按80%-98%比例报销
-
最终自付约1.32万元。
建档立卡户通过医保、大病保险及财政补贴等多重保障,显著降低了医疗支出负担。